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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伯琪律师为二审死刑案件辩护成功改判死缓

来源:网络   作者:任伯琪律师  时间:2016-11-24

阎某因为涉嫌贩毒1600余克,被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一审宣判后,阎某的家人非常着急,感觉一审时请的辩护律师的辩护没有说到点子上,提出上诉后,决定更换辩护律师,来省城沈阳遍访多家律师事务所,对多名号称知名辩护律师进行了面对面的考察,经认真比较后,决定聘请辽宁省内知名任伯琪律师作为阎某的二审辩护律师。

任伯琪律师仔细听取了家属介绍的经过和查阅了随身带来的卷宗,认为有希望保命,但是必须变换辩护思路,决定接受阎某家人的聘请。在接受委托后,任伯琪律师代领助理前往辽阳市看守所多次,会见阎某,了解整个过程的细节,确定的辩护策略,并起草了补充上诉意见,递交了法院。 

经过充分的准备,在二审开庭时,任伯琪律师首先从证据的分析入手,分析证据指向的证明对象是否唯一性,是否排除了一切可能的排他性,从银行汇款和电话通话记录记载的内容,其他同案犯交代的毒品的品种、数量与阎某交代的差别,等定罪证据来证明定罪缺乏客观的证据,明为主攻方向看似无罪辩护,但是主要的方向是存疑保命,另外,还从社会危害性以及后果入手,强调虽然毒品甲基苯丙胺数量达到1600余克,但是整个过程是在公安机关的监控之下的成交,毒品并没有流入社会,对社会造成的实际危害性较小。

最后,经过漫长的等待,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阎某贩卖毒品罪成立,但改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阎某以及其家属非常满意,也表示接受教训,早日改造,早日回家团聚,照顾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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