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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理施工质量事故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7-04-08

  凡是工程质量不合格,影响使用功能或工程结构安全,造成永久质量缺陷或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甚至直接导致工程倒塌或人身伤亡,必须进行返修、加固或报废处理,按照由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如何处理施工质量事故?

  一、施工质量事故处理的依据

  (一)质量事故的实况资料

  (二)有关合同及合同文件

  (三)有关的技术文件和档案

  (四)相关的建设法规

  二、施工质量事故的处理程序

  (一)事故报告

  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工程建设单位负责人报告;

  工程建设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同时应按照应急预案采取相应措施。

  (二)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要按规定区分事故的大小分别由相应级别的人民政府直接或授权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三)事故的原因分析

  分析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必要时组织对事故项目进行检测鉴定和专家技术论证。

  (四)制定事故处理的技术方案

  安全可靠、技术可行、不留隐患、经济合理、具有可操作性、满足项目的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

  (五)事故处理

  事故的技术处理;事故的责任处罚。

  (六)事故处理的鉴定验收

  是否达到预期的目的,是否依然存在隐患,应当通过检查鉴定和验收作出确认。

  (七)提交事故处理报告

  注意:事故报告、事故调查报告、事故处理报告内容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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