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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协议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7-06-06

  无论夫妻最终是以为什么原因导致离婚的,此时办理协议离婚和办理诉讼离婚都是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才可以的。而在不同的离婚方式下,具体的条件要求不同。那到底办理协议离婚的条件有哪些呢?

  一、办理协议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夫妻对离婚问题达成共识的,双方应该亲自去民政部门申请离婚,办理离婚手续。民政部门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受理审查,对符合条件者准予离婚,颁发离婚证。

  1、双方当事人须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有合法的夫妻身份;

  2、当事人双方必须有离婚的合意,即两人自愿达成离婚的意思表示一致;

  3、协议离婚必须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作出适当的处理;

  4、协议离婚时双方必须对子女的抚养作出妥善安排;

  5、离婚协议必须不能违反公序良俗和法律强制性规定。根据情况,需要注意是否有孩子和财产,如有,则必须商量好孩子的抚养问题及财产分割问题。同时签订协议时也要同时符合上述五个条件,缺一不可。

  二、协议离婚登记申请程序

  1、初审,查验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的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询问当事人离婚意愿以及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2、受理,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3、审查,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4、登记(发证),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其中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抚松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注销后的结婚证退还当事人。填写《离婚证》,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离婚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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